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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刃之锋——不杀刃》第二十三章 八方之乱第零年 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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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礼市的烧烤街相当有名。店铺多,竞争就大,店家也就卖力认真,午夜也不肯打烊。可是,这里没有谢超的身影。不过,两个家伙看上去却相当魁梧。

一口酒下肚,狂天眯了眯眼,面前那人与李奇兵看上去有几分相像,但几经攀谈就能发现其中的天差地别,倘若李奇兵是缜密毒辣的贾诩,那么李祚军则比较像粗中有细的张飞。

“狂天!你个兔崽子少在那里藏着掖着!!要是老子对情报不满意,你就等着买单吧!”

靠!这个王八蛋也真敢说,好像他买过单似的。

心中暗骂土财主,狂天脸上却没变色,看上去甚至还有些得意洋洋。

“你心中的一块大石头可以落地了,你们家雪伶刚才主动和一个小子看电影去了。”

“切~就这?看个电影而已,屁大点事也好意思叫情报?”李祚军看上去相当不屑,但眼睛却相当诚实。

狂天拿起两根肉串看着李祚军,不紧不慢地嚼了起来。果然没一会儿,李参谋长就急了,“说完啊,怎么说一半掐一半的。”

点到为止,狂天继续道:“看电影前,他们还去了西餐厅,又是弹琴又是跳舞的,老浪漫了。”狂天搔搔略带白发的后脑,突然想到:“哦哦,西餐厅那会儿小彩依也在。”

李祚军内心却很不是滋味,如果是真的,老爷子的一桩心事也就了却了,不过自己的女儿,可就。。。不不不,你们这帮狗日的想什么呢?我李祚军,堂堂特战旅参谋长怎么会是女儿控呢?

于是李祚军话锋一转:“是你特意安插的眼?监视我女儿?你想干什么?”

“他们去的地方正好有我公司的业务,既然你李大参谋长发话了,那我回去就下令,一看见小雪就闭眼睛,合不合参谋长的心意啊?”

李祚军一时窘迫,但很快掩饰了过去:“那个兔崽子有这么大本事?”

狂天嚼着肉,说得含糊不清:“袁光,普通学生一个,除了长相,没什么上得了台面的。”

李祚军一听却豪爽地大笑起来,周围的人纷纷投来了看傻逼的目光。

“哈哈!袁光!据说是个小鬼头,乳臭未干,可他名声不小啦!至少尖林山演戏的封山连队忘不了他!”

这回轮到狂天窘迫了,李祚军和李奇兵可是两个军区的,想不到消息走得这么快。

“而且我还知道,你为了他特意跑到警察局露脸施压,还给他车,给他房,还有钱;你对他这么好,难道这崽子是你的私生子?”

“嘘!”狂天压低嗓门,“这种玩笑不能开!老疯子。。。”狂天意识到了什么,紧紧地闭上了嘴,警惕地望着四周。

提到老疯子,两人不约而同哆嗦了一下。

李祚军醉意全无,压低嗓门,身体前倾:“怎么,这小子。。。”但看到狂天寒刀一般的目光,他明白了,不该问的不问。

在热闹的烧烤摊,沉默笼罩着这一桌,两人不语地吃着烧烤。

好一会儿,狂天才打破了沉默:“那房子,车子,是那孩子的父亲立遗嘱拜托我打理他死后遗产才买的,至于钱,是他自己赚的。”说罢便又合上嘴,不能再说了,一个字都不行了,西西里有西西里的缄默规则,华夏也有华夏的沉默铭文。

但李祚军却微微长大了嘴,他心中的震惊远大于他所表现出来的:“一百万?十八岁!”

狂天差点把酒瓶子按在他脸上:“你他娘怎么知道地这么详细!”然后很认真地在身上检查起来,鬼知道他们军方是不是又鼓捣出什么小玩意了。

李祚军得意一笑:“他娘的,老子是谁?这点信息都搞不到还敢在特战旅混?”然后站起身准备离去。

狂天眼疾手快,把他拉回到椅子上,这次一定要这个老小子买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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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明白。

即便是隔着玻璃,我也明白那老人命不久矣。苍蝇落在窗台上等待着,它那令人作呕的无数复眼看到了死亡的脚步,圣洁的白挡不住恶到纯粹的黑。

即便是隔了十年,我也认得出这悲怆之剧的主演是谁。

我最后的两个亲人又将离去一个。

可是,实际上,在我签下那份文件的时候,我就已经死亡。

在我一学月结束杀人提名见习杀手的时候,我已不配称为人。

在我拿着红刃迈入金牌杀手的时候,甚至已不敢以“东西”自称。

理性告诉我,是对的,这都是没有办法的,你首先是个生物,然后才是个“人”。活下去,活下去才是对的。

理性还告诉我,以理性看待问题是全面而缜密的,一切都是那么具有逻辑线性,一切都有因有果,你看,你回首你做出的选择,看起来不是那么通顺吗?有谁能责备你求生的本能呢?

于是理性继续说,看,看世界,没有你是可以的,一个杀手干不掉的目标,总会有其它杀手干的掉,你是可替代的,归根结底,你的生命只对你自己有价值,所以“自我”“自私”这类词汇不该是贬义词。痛斥别人自私的人,往往是自身的利益或欲望没有得到满足——就像认为自己伟大无私是自我的另一种表现,最终还是对内心期待做出回应而取得的满足。

最后,理性下了结论:所以,你对爷爷的逝去没有任何悲伤是可以理解的,但不可原谅。

我回过神,玻璃微微映出一张烦恼苦痛的面庞。哇!没有悲伤的我看上去相当悲伤呢!

那行字,那行咒语,又如同鬼魅一般出现在脑海中:“袁光是个面无表情的人。”

是的,李雪伶赢了,我没有真正意义上的表情,同样是下意识的反应,我的源头却不是感情,我不是因为开心而笑,因悲伤而露出落魄之色。而是训练,训练教会了我:这个时候笑可以显得亲切随和,这个时候红着眼眶会显得富有感性。这样,就可以利用人际以接近目标。

那我原本的“心”哪里去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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