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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粱一梦闺阁梦》第四章.下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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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昭云虽然在半年前学过驾照但考到科目二就没考了,因为没时间。

“刹——”

待到降低了车速后,她缓缓的踩下刹车,车子这才停住了。

“这是哪?”方回圆因为实在是冷得不行了,便迫不及待的率先下了车,环顾四周后才发现,这貌似是来到了一个不知名的荒山中。

虽说是荒山,却也是绿树成荫,竹林怀抱。

何昭云紧随其后,看了看周围的环境,一脸茫然的摇了摇头。

何昭云裹紧了衣服,看着天上那炎炎烈日,却感觉不到有一丝暖意:“大圆子,我们该怎么办......”何昭云一脸忧心忡忡的向方回圆怀里挤了过去,因为方回圆比她高一个半的头,所以更显得有安全感。

方回圆看着四周的竹林,突然好像想到了什么似的,破泣为笑:“没事,我们干脆就在这住下算了,这里还挺好的,实际上我老早以前就已经有了在竹林中自己劈柴安家的这种想法,我们的祖先不也是这样在困难中生存下来的吗,我们又何尝不可呢。”

何昭云看着现在比自己还要乐天派的方回圆,心中涌上一股暖意。

何昭云用袖子擦掉眼角边的湿润,同样笑着回应方回圆:“嗯,不光是你,就连我也都有这种想法呢,我俩不愧是闺蜜,竟然到一起去了。”

现在虽然还算夏天,但也已经是7月下旬了,虽然烈日当空照,不过空气中那一丝寒意是抵都抵不住的。

方回圆穿的比较少,里面穿的是一件露肩的小白裙子,虽然外面还有一层牛仔衣,不过她为了时髦,自己动手在这件牛仔衣上面剪了一些洞洞。

现在到了自食其果的时候,她也不由得为自己的举动而后悔。

而何昭云穿的就明显比她厚多了,里面穿了一件带毛的衬衫还有一件毛衣,外面穿的更是夸张,穿了一件卫衣后觉得太薄了,又穿了一件风衣,准备出门时还顺手拿了一件貂皮绒毛背心罩在身上,不仅如此,还带个手套,围个围巾,穿个靴子,简直就是要冬眠的节奏。

早上出门时方回圆看见后就有点怀疑,她的这个闺蜜是不是没有感知器官?又或者是冻死狗投胎变的?

不过这些所谓的“无用功”现在可派上了大用场。

何昭云把自己身上的卫衣与貂皮背心都脱了下来,让方回圆穿上,因为方回圆身材好,什么衣服都能驾驭的住,自然而然的穿什么都好看。

方回圆看了看手表,现在正值中午一点,她转过头去,重新回到了车上,片刻后,她竟然从车中拿出了二个黑色塑料袋与几个颜色各异、制裁不同的包。

方回圆心有余悸的看了看自己左手的黑色塑料袋,她们二人之所以这么肯定的认为那个司机就是个人贩子的原因,全都在这个袋子中了。

方回圆从袋子里出了一个恐怖分子常用的东西——aks-74u卡宾枪。

她们二人曾经在图书馆里看书时,从一本名叫《枪支介绍论》的书中见过这支枪的照片,因为它的外形与冲锋枪很相似,所以过多的留意了一下。

“没想到一个人贩子竟然能弄到这种东西。”方回圆心有余悸的把枪使劲甩在了地上,好似还是不解恨一般,又从那黑色袋子中拿出了几个尺寸不一的aks-74u卡宾枪,都统一摔在地上,还补了两脚。

这种枪的外形很坚硬,光靠肉体是破坏不了它的,除非有巨力,正因为明白这一点方回圆才敢下狠手。

“好了,别闹了,先看看有没有子弹再说,别关键时刻才发现没有子弹,那链子可就掉大了。”处于愤怒中的女生就像是一头暴怒的狮子,除非有更厉害的生物,不然世间万物都降不住她。

二人又从其它的几个包中挑三拣四,选取了其中有价值性的物品。

幸运的是,这几个包中,只有个别的东西是无用的,其他的都是生存必备品。

甚至有安全帽、绳子、镁粉、打火石、压缩饼干等,探险工具一应俱全。

二人既然已经打算在森林中住下去了,那么为了好好生存下去便不得已提前开始分配起了这些东西。

何昭云随手拿起了口袋中既占位置又显眼的安全帽,她之所以先拿着个安全帽第一是因为看它不顺眼,第二是因为在关键的时候可以保命,第三次是因为她以为这个安全帽看上去都比普通安全帽厚,那么肯定是两个重叠在一起了,既然有两个,那么就好分了。

可尴尬的是,何昭云使出了吃奶的力气也掰不出来第二顶安全帽。

旁边的方回圆本来正在挑选可用的物品并把它归类,可是余光却无意间看见了何昭云这古怪的动作。

这令她不由得扑哧一笑。

何昭云老脸一红,也尴尬了起来。

如果是平常人为了生存绝对会因为这顶安全帽而打起来,可万幸的是,她们两个本来就不是平常人。

何昭云为了让自己现在看起来更自然,便一边用食指转着安全帽玩,一边打哈哈,乐天派的开着玩笑:“大圆子,这安全帽你拿去吧,反正我的头抗打,不像那么娇弱。”

方回圆详装发怒的白了她一眼,虽然心中知道她这是为了自己好,可是这安全帽又不是什么吃的,让来让去的,这可是能够在危险时期保自己命的东西啊。

十分傲骄的方回圆碍不下这面子,可她又不是那么矫情的人。

在二人的对视之下,方回圆终究还是耐不过她那令人无奈的性子,只能默默的起身去把安全帽拿来戴在头上。

幸好除了安全帽以外其他的防护用具都是成双成对的,二人收拾好可以用的东西后,全副武装。

一人拿着指南针,一人拿着斧子,两人背上都大包小包的,看模样却都还不累,而且步伐也不慢。

何昭云用手舔了舔食指,然后把手打直,这是最原始却也很有效的测风向方法,二人已经打算开始找河流,然后在旁边建一个小屋子了。

何昭云抬头看着天空,发现天已经暗了下来,她停下脚步,回过头去问方回圆:“大圆子,你的表还能用不?看看几点了。”

方回圆抬了一下拿着斧子的手,无精打采的回道:“5点半了。”

方回圆虽然回了一个大概的时间,可是没瞎的人都可以看见,她连看都没看一下自己的手表好不?

而何昭云却也没理会,好像早已习以为常了。

原来,方回圆是练就了一个“绝技”那就是——用余光瞄一眼都可以看得一清二楚。

实际上这所谓的绝技也不算什么,可关键是方回圆这技能已经练成了一百发九十九中,只有很小的几率可能出错,所以她看什么东西都很喜欢用余光,因为这既能显得她高傲又能满足她的好奇心。

她们走了很久的路,所以方回圆才会如此没精神,方回圆现在心中正在暗自庆幸,幸好自己买的手表不是电子表而是脉搏表,这样只要自己没死,那么这个表就不会停止,哪像电子表,虽然看着方便但实际上只要电池一没电,时间概念不好的人恐怕都要疯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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