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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汉歌姬》尾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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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日后,自长安回返属地的安阳王一行在途中接到了汉宣帝以八百里加急传来的密旨。全本小说网打开,只一句话,“歌倾天下,歌绝汉宫”。

他终究还是未能完全释怀,留不住她的人、她的心,那就留住她的歌吧。不管廉子服是否还活着,她倾尽天下的歌艺必须绝迹于世间,只留在未央宫,只留在他的回忆里。

……

七日后,刘平康抵达安阳,秘密地将一男一女迎进了他的王宫,奉若上宾。尤其是对其中那个相貌平常的女子,这位向来大大咧咧的粗线条王爷,更是极其罕见地温柔体贴无微不至。

……

半个月后,那对神秘男女却突然地离奇失踪,刘平康把整个安阳翻了个底朝天,仍是一无所获。最后,只好无奈放弃,向天怒骂长达一个时辰之久。据闻,这一个时辰里,出现频率最高的,有三个词。一个是人名,“司马洛”。另外两个则是一对意思相近的成语,“忘恩负义”和“过河拆桥”。

……

一年后,某个江南小镇,一座清幽别致的院落,曾经那早就计划好了的避世桃源。

“洛,你好了没有?你要是再这么磨蹭下去,我们就真的赶不上花灯会了。”

厅堂里的司马夫人,催促着书室中的司马先生。

司马洛答应着,说是知道了,等他写完了这幅字就走。重新转回书案,书案上铺着的白绢,到现在依然只是一幅白绢。司马洛轻叹了一声,提起笔,沾了沾墨,悬于绢上,却迟迟不能落下。

如果可能的话,他很想就这么一直地悬着,一直悬到那花灯会结束。

今天是元宵佳节,镇上会举办一年一度的花灯大会,听说有猜谜有歌舞,煞是热闹。司马洛从来都不喜欢凑热闹,以前不喜欢,现在就更加地……

唉,又是一声叹息。

从前不爱去人多的地方,那是因为他的样貌总会惹来他人驻目惊叹,没完没了的围观实在叫人烦不胜烦。而如今,驻目依然会有,却不再是惊叹赞美。心善之人的同情,刻薄之人的讥笑,不管哪一种眼光,倘若只有司马洛自己,他都可以忍受。

可是他怎么能用这般滑稽可笑的姿势和子服走在一起,让别人同情遇人不淑嫁给了一个瘸子,让别人讥笑她有眼无珠嫁给了一个瘸子!

笔尖一颤,大滴浓墨随之坠下,黑的墨汁晕染着雪白的绢纱。

“洛!”自外间传入的声音已显嗔怪之意。

子服很期待今晚的花灯会吧,禁不住她软硬兼施磨了几天,终于在早上答应了她。然后,她高兴整整一天,她说这还是他第一次陪着她出门。

心,有那么一点点的绞痛。他怎么能扫了她的兴呢?他怎么能告诉她他不愿陪她出门的理由。娶她,是要给她幸福美满,不是让自己心里的那片了阴影把她也笼罩了,不是让她在那阴影里内疚不安郁郁此生。

猛地丢下笔,即使再不情愿,也仍是拄着拐杖站起了身。同时,收起叹息,露出惯常的微笑。

东风夜放花千树,更吹落、星如雨。宝马雕车香满路,凤箫声动,玉壶光转,一夜鱼龙舞。

这小镇虽比不上长安繁华,但放眼望去,也是人声鼎沸,处处欢腾。好一个兴旺昌顺太平盛世。

他们混在人群里,子服挽着司马洛的胳膊,一脸兴奋地东张张西望望,哪里有曾经皇宫中那个廉婕妤的影子。她穿了一套淡青的襦裙,她说这是为了陪衬司马洛身上这件青苍色的长袍。

然而,在司马洛看来,站在她身边自己才是陪衬,就连这满目琳琅的花灯、满天闪耀的星子也都只是陪衬。花灯再美,美不过她的容光焕发;星子再亮,亮不过她的顾盼神飞。春天尚未来临,司马洛却好像已经看见了那属于春天的姹紫嫣红。

无比的欣慰,由衷的喜悦。她是因他而美,因他而姹紫嫣红。

这一年中,每天都能看见她笑,仿佛每天都有数不清的高兴事,便是在睡梦里也心满意足地微弯了嘴角。正是这些笑容,才让司马洛坚定了相守一生的决心,哪怕是拖着这样的半废之躯也要和她相守一生的决心。

几乎快要忘了缠绕已久的心魔,却只是几乎而已。

注意到越来越多的目光,从不同的方向偷偷瞥来,好奇地,像看一个,怪物,看着他只能依赖拐杖、依赖一个柔弱女子的支撑而挪动脚步的笨拙。

紧张,顾不上理会自己的感觉,一迳关注着她的反应。司马洛知道,尽管她表面上平和淡然,其实骨子里要强得很。要强如她,该怎样承受这同情和耻笑?

好在,到了此刻她还没有察觉到身周的异样,依然巧笑倩兮,可心中还是提前地黯然。她总会察觉,她大概会比自己更加黯然吧,她肯定会因为怕他伤心,而他面前极力地掩饰这黯然,再强颜欢笑。

思绪如麻,一阵阵地酸楚,他心不在焉,错过了她的耳语。

“洛,我在跟你说话呢,你怎么不答我?你在想什么?”

司马洛一惊,抬头,发现她正在望着他,赶紧收拾心情,故作轻松,“怎么?你说了什么?”

她假作不悦地撇了撇嘴,“我在问你,你看这眼前的一切,像不像我念给你听的那句诗?”

“诗?”司马洛片刻的茫然,茫然四顾,眼见着伊人要着恼,“你真记得了么?”忽地醒悟,因回想起往事而满心温柔,“怎么会不记得呢?”柔声念道,“去年元夜时,花市灯如昼。月上柳梢头,人约黄昏后。”

比他声音更柔的,是彼此的凝眸相对。两情相悦之人的对视,是这世上最美最美的画面。只可惜却叫一个半路杀出的老妇人平白地搅了这气氛。

“司马夫人”那老妇人身边有侍婢掺扶,后面还跟着两名少妇和一个少女,俱是衣衫华丽,显是出自富贵人家。她熟络地跟子服打着招呼,子服也以同样的熟络来回应她。“王老夫人。”司马洛这才发现,他的子服已经比他更快地溶入到了这个小镇的生活中。

王老夫人虽然嘴里应着子服,却把眼睛只放在司马洛的脸上,打量着他,眼中是司马洛已习以为常的好奇与同情。却不仅仅是好奇和同情,

至于好奇与同情之外还有什么,司马洛无意去研究,他在想着如何尽量地不让因为他而感到难堪。减轻难堪的最好方法,就是淡然以对、一笑置之。

所以司马洛只能尽力地保持平淡,依礼节向王老夫人见礼,王老夫人亦还礼,还礼之后居然不顾头一次见面,就交浅言深地多了嘴,仿佛这些话在她心里已经憋了很久,今天才找到机会向他一吐为快。

“老妇时常听司马夫人提起先生,不过萍水相逢,先生便能仗义相助、舍己救人,先生此举实在令人钦佩不已。司马夫人能得似先生这般的夫婿,实在是她今生之幸,更加羡煞旁人。”

她这一连串的,倒把司马洛搞了个措手不及。而且,更加措手不及的,还在后头。仿佛连锁效应似的,王老夫人走了,又来了张夫人,张夫人告辞,李夫人便迫不及待地凑上前来。

大家说着和王老夫人相去不远的话,有的不像王老夫人那样文绉绉,干脆直白地拉着子服的手,“司马夫人你要好好地对待司马先生,你能嫁给司马先生这样的人,可是你几辈子修来的福气。”

不是讽刺,那些女人们是真真正正地羡慕子服,既羡又妒。就像她们在看司马洛的时候,除了好奇和同情之外,也是真真正正地钦佩,既佩服又惋惜。

而子服居然笑眯眯把那些羡慕和妒嫉照单全收,“这是当然的了,能得夫君如此,子服怎么会不惜福呢?”

司马洛一头雾水,理不出头绪,但有一点他可以肯定,子服肯定是对镇上的人说了一些什么。

众人散去,面对司马洛的疑问,我们的司马夫人咧开嘴,得意洋洋地笑。

“其实我也没说什么,我只不过告诉满足她们的好奇心,告诉她们你的腿受伤的原因。我说,当年我乘马车外出,拉车的马忽然受了惊,拉着我满大街地狂奔。我家车夫吓得立刻跳下马车保命去了,我一个人眼看着就摔出车外性命不保,而且这受惊的马不知道还会在那街上踩死多少人。幸亏这时候,有个叫司马洛的男子冒着生命危险,跳上了车,死死地拉住了缰绳,我和那些无辜的路人才得以逃过一劫。只是救人的司马先生,却在这时被马甩在地上,摔断了腿骨。我为了报恩,愿以身相许,这才捞到了这段人人羡慕的好姻缘。”

司马洛恍然大悟,继而为她编的这个故事以及话里用的那个“捞”字哭笑不得。感觉怀里的人越发偎近自己,朝着他促狭挤眼,像个恶作剧的孩子,故意鬼祟地压低声音。

“洛,你知道她们话里的意思吗?她们在羡慕我呢,说我运气真好,正好让你给救了,便可以正大光明地打着报恩的幌子嫁给你。要不然,凭我怎么能嫁你这样有才有貌的绝世男子为妻呢?”

依然哭笑不得,笑是因为她一边说一边在偷笑,那模样让他想起了偷到香油的小老鼠,“洛,她们背地里可同情你了,她们都认为,要不是你倒霉地把腿摔断了,哪用委屈自己和我凑成一对呀。我可是捡了个大便宜。”

然而笑的同时,却有泪湿了眼眶。子服,这就是你用心良苦吗?原来赏花灯并不是你的最终目的,你的最终目的原来是要解开我的心结,原来你早就看穿了我的心结。

“洛,你看,那个花灯真漂亮,我们买回去吧”

她指着不远处,想拉着司马洛向前,却没有拉动,讶然回身,对上了司马洛的眼,那双眼睛被含着的泪水洗得晶亮,终于洗去了她一直想要消去的那抹深藏的阴郁。

“子服,娶到你,才是我司马洛几辈子修来的福气。”

“洛!”

从此,他们的幸福,再没有一丝一毫的阴影。

……

若干年后,西汉宣帝口谕,廉子服种种太过离奇,为免惑乱人心,只作传说便罢,不必载入史籍,如此而已。若干年后,那个小镇上的司马先生和司马夫人已经幸福了若干年,而且他们还要幸福若干若干年。

(全文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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