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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照亮夜空的你》第十章 突变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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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让她想不通的是,这丫头身上其他地方的伤,明明比手腕上这几道要严重十倍百倍,加之因为她的来路不明,以及风尘场所的特殊性,他们不想声张,只把她藏起来做了简单的敷药包扎就打算听天由命了。但是,却真如她自己所说,不仅死不了,甚至在昏睡了几日之后,这些狰狞的剑伤就以可见的速度飞快愈合,一个月以后,连个疤痕都找不到了。

将将好厉害。

——毛豆说。

奇迹啊。

——云先说。

这不比大祭司赐福的效果厉害?

铁匠叔的伤腿不是去求过大祭司赐福了吗?也没见多好啊,不还瘸着么。

——橙夕绿篱说。

姜大美人的白眼飞过来,那要不你们都加入赵大神仙普渡众生兄弟会?

……

这是什么体质,怎么就这么的神奇呢?

问赵锵锵,连她自己也说不出个所以然,说什么小时候好像得过病,脑子不太能记得住事情,但确实是从小身体素质就好,尤其是七八岁之前,指头上不小心割了个口子几秒钟就能自动愈合。

相对来说,现在这恢复速度已经算慢的了。

那么,明明就是个不会留疤的神奇体质,怎么唯独手腕上这几道伤口就留了疤了?

麻姑后来还把这事偷偷跟姜岫讲过,姜岫倒也干脆,直接掀了大姑娘的被窝,趁人昏睡不醒,把

她的手臂掰来扯去检查了好一会儿。动作之洒脱直把一旁的麻姑看得瞠目结舌。

末了,给了个更让人瞠目结舌的结论——

刀子划痕方向不对,应该不是别人割的。

不是别人割的……

那难不成……

“我一直想问你,你这手上的疤……”

“麻姑。”赵锵锵突然打断她,脸上的笑容得意非常,“我存够钱了,我可以救许少白出来了。”

麻姑收药瓶的手一僵,同时里屋传来姜岫的喊声:“药上好了是不是?既然药上好了,赵锵锵,那就赶紧把你那身破道具服去换了,真是丑得叫人心烦。”

******

毛豆很崇拜的看着赵锵锵。

麻姑没说话,只拿起帕子默默捂住了口鼻,而姜岫则觉得自己左侧的眉毛已经在剧烈抽搐了。

适才赵锵锵从里屋走出来,换了身干净衣服之后总算恢复了女孩子家应有的样貌。白净纤细,虽算不上明艳动人但圆圆的杏眼和微翘的嘴唇,再加上那股子古灵精怪的气质,好歹也算是个难得一见的透着股灵气的好看丫头。

他长舒口气,又心酸自己大好的年华却如同一个操碎了心的老父亲。只是这口气刚舒到一半,却见赵锵锵嘴一弯又摆出那个总能让姜岫觉得烦心的贱兮兮的笑容,宣布说要给他们瞻仰瞻仰她的财富。

这边的毛豆在好学的发问,“瞻仰”是什么意思,那边的赵锵锵神气活现的回答,意思是“恭敬的看”,她说他们现在可以恭敬且严肃的抱她的大腿了,她可是非常非常有钱的人。

这边的毛豆又激动了,再次开始嚷嚷“男女授受不亲怎能乱抱大腿”,而姜岫却抽抽着一侧眉毛不可思议的看见赵锵锵低下了她那颗有钱人高傲的头颅,极自然地搬开他房里的夜香桶,又蹲在原本用来卡着夜香桶的木头底座前,熟门熟路地掀开上面的木板,最后从里头抱出一个挺大的盒子来。

“来吧,来尽情瞻仰我的财富吧!”赵锵锵得意洋洋的把那乌漆漆看不出什么材质的盒子打开,随后显摆的摊着手掌从“财富”上横向一掠,亮亮的眼睛里满满都是等待被夸奖的期待。

麻姑捂着口鼻,嫌弃地说:“这财富好大的味儿。”

姜岫努力克制自己脾气,伸手按住抽抽的左侧眉毛:“请问藏你自己的房里是有多难啊?就非得,非得来我这里搬,搬……桶啊?”

简直恶心到说不全话。

毛豆自然是毫无意见的。在他看来,经过他两个月的陪练以及偶尔的参与,居然能帮助赵锵锵创造出了如此丰厚的财富,这本身就是一件很了不起的事。

这就进一步说明了他对赵锵锵是多么的重要,他小小的胸膛中甚至涌现出了一种他尚不能完全理解的叫做“欣慰”的情感,当然同时他也对赵锵锵有了进一步的认同感。

老话怎么说的来着,哦对,孺子可教也。

“将将。”他拿小肥爪子摸了摸那大把的铜钱,还有堆叠的整整齐齐的一排排银币金币,“金币啊,我第一次见呢。”

“除去换回许少白的钱,还多一枚这个。”赵锵锵手里举着枚金币,扬起下巴笑。那下巴尖尖小小的,圆圆的眼睛此刻眯缝成了两道线可还是一样亮闪闪,就好像里头藏了几颗璀璨的星子。只是那得意的模样到了姜岫眼睛里,却让姜岫怀疑自己看到了赵锵锵身后不断摇摆的尾巴。

真像一只得意到尾巴翘上了天的狐狸啊。

他犹豫了一下,还是问了:“他们真的肯放人?”

“那当然,白衣使者跟我说的!”她特意强调“白衣使者”四个字,“那可是个老资格的使者,人家很有路数。他说了,只要我弄到一百四方金,他就能上下打点好关系,然后把小白偷偷从神庙里带出来!”

随后手掌一摊,豪气道:“拿着。”

毛豆瞪圆了眼睛,看着赵锵锵递过来的金币一脸不置信:“我的?”

“当然是你的,”赵锵锵朝毛豆挑了挑眉,“分红。”她斜乜姜岫和麻姑,努嘴道:“鸡妈妈和姜大美人富得很,才不稀罕这么点有味道的小钱。”

姜岫和麻姑双双赏了她一对大白眼。

她笑,贱兮兮的,左右手臂一拢,把姜岫和麻姑一同搂进怀里,还不忘伸腿踢毛豆一脚:“诶,说真的啊,这段时间真是我长这么大以来,最最最幸福的日子了。就算是下一秒马上就得死,那我赵锵锵的人生也值了呀!”

俩被搂的异口同声:“滚!”

毛豆特听话地骨碌碌翻了个滚儿,爬起来举着他的宝贝金币傻乐,爱不释手,又拿到鼻子底下闻了闻。啊呀,金子的味道啊,多么好闻啊。他又有那么点小伤感的想,要是我能早点捡到将将早点得到“分红”,也许爸爸妈妈和小妹就不会在逃荒的路上一个又一个离自己而去了。

鼻头发酸,他悄悄的揉了揉,又默默安慰自己,好在他后来捡到了赵锵锵,不管怎么说自己现在也是个既有亲人又有钱的人了呢。

哎?对了,“分红”是什么意思?

忽然响起的嘈杂声打断了毛豆的思路,是沉重又急促的上楼脚步声和几种略带争执的人声,转眼间就已经到了门外。几人的动作均有一瞬间的明显停滞,随后迅速反应过来,毛豆哧溜一声钻进床底,赵锵锵合上盖子放回盒子按下木板搬来夜香桶压上,最后也哧溜钻进姜岫的床底,动作麻溜的如同行云流水一气呵成。

姜岫和麻姑迅速交换了一个眼神,店开得久了,大概也能料到是什么情况,不外乎又是个慕名而来的粗鲁客人罢了。两人稍稍整理了仪容,刚刚走到门边,下一刻,虚掩的房门被人大力撞开,一个壮硕的大胡子男人带着一身酒气从门外跌跌撞撞冲了进来。

******

鱼昆和廉奇离开赵家茶寮以后就直奔闸关镇外。

放眼望去,一出小镇就是海浪一样延伸的枯黄草海,在距离小镇百来米的地方,夹了一处小小的柳树林,稀稀落落的,枝干被连日的太阳晒弯了腰。柳树底下懒懒散散坐了几十号人,一看鱼昆和廉奇骑马过来,就齐刷刷站起来问好。

“老大,情况怎么样?那家伙在不在?”

说话的是自己第三军的一个小弟,上个月刚加入海斯帕军,正处于热血沸腾的阶段,浑身上下都跃动着战斗的火苗。鱼昆把阿竑那张稚嫩的脸从眼前推开,大剌剌坐在草地上,伸手抹了把额头的汗。

“问清楚了,前两天还在这儿,刚走,镇上的人也不知道他去了哪里。”

听他这么说,每个人脸上都露出了惋惜的表情,廉奇队伍里有个人凑过来问:“鱼老大,这神庙里几个人?”

鱼昆犹豫了一下,摸着胡子说:“不多,除了一个主管,使者也就只有十来个。就是奇怪了,里头居然有个见习掌事官……”

大祭司创立“守护者”的时候,同时还提拔四个心腹当了掌事官。这之后“守护者”发展迅速,除了渤国之外,甚至在一些偏远的小国家也开始建起神庙,但安全起见,掌事官一般是不会离开渤国都城的。前段时间听说四个掌事官里头那个年纪最大的病危,现在丧事未发,没想到见习的都已经出来了,也不知道是什么来路。

廉奇瞥了他一眼,接道:“奇怪什么?肯定是名不正言不顺走了关系的,但这关系看起来不咋硬啊,把人给弄到这么个鸟不拉屎的穷地方来了。”

装作随意聊天的模样,他俩从茶寮的伙计和拼桌的客人那里听来不少消息。

这里的神庙很小,建筑啊设施啊都比较一般,平时的例会也不太多,清静的很。见习掌事官是个年轻轻的小伙子,前不久刚来,来的时候也没多张扬,就一群白袍列队欢迎了一下,场面怎么看怎么不像是掌事官的排场。

不过啊……

倒茶的小伙计压低嗓门笑得很暧昧:带着蓝袍呢,除了掌事官谁能随身带蓝袍啊你们说?啊呀,小姑娘一个个的,那模样长得,别提多水灵了。

……

鱼昆说:“我还是觉得有问题,小心驶得万年船,这次行动还是暂时取消吧。”

“你最近真的是很反常,不仅爱管乞丐的闲事,又这般娘们儿几几。”廉奇有些不高兴,“我们海斯帕对待‘守护者’的宗旨是什么,忘了?是肃清!是全部彻底一锅端,一个不留,一棵草也不留一根毛也不留!”

“可是,大统领的意思也很清楚,在无法确定大祭司的具体位置前,目前的肃清对象只能是所有小城镇上的神庙,城镇要足够小,尽量不惊动‘守护者’总部……”

“你是不是想气死大统领?说得我们海斯帕好像怕了他们一样。”

鱼昆叹气:“我不是这个意思,我们海斯帕军当然是不会怕‘守护者’的人。但现在的主要目标是大祭司,所以能不打草惊蛇就不打草惊蛇。城镇越小,神庙越无足轻重,我们的行动就会更加顺利。大统领也说了,旨在‘修枝’。”

“这个神庙还不够小?”

“你也听到了,里头有个见习掌事官在。是,杀了他是容易,可闸关镇地处四方大陆中心,人多眼杂,万一惊动了他背后的人……”

廉奇都气笑了:“都说了是肃清了,肃清能留活口吗,谁有命去通风报信?”

鱼昆欲言又止:“还有蓝袍呢……”

廉奇笑得很邪气:“怎么,听说人家小姑娘模样水灵,我们鱼大队长就开始怜香惜玉了?”他一咬牙,话锋一转,“蓝袍怎么了,蓝袍也是‘守护者’那帮狗贼的人,一样该死。”

鱼昆不放弃地喃喃说:“不一样吧,他们应该算是受害者……”

“我看你是还没吃够心软的亏!”廉奇轻蔑地看着他,“号称海斯帕五军之首的第三军,沦落到今天这样可怜的境地,难道不就是你这个军队长的错吗?”

鱼昆无言以对。

除大统领的军队外,海斯帕另有五支从创立初始就跟在大统领身边的特殊作战小队,人数很少,每支小队基本上在五十人左右,但每个人都经过特意的挑选。他的第三军里曾有过55人,是海斯帕小队里人数最多的队伍,不想却因为他的一时不忍,在某次对神庙的围剿行动中,偷偷放跑了一个使者的孩子,然后这个孩子立刻带了护卫队转头追回来,出其不意地杀了他们一个回马枪。

鱼昆带着众人拼死抵抗,杀出一条血路。虽然他最终大难不死,但他55人的队伍却伤亡惨重,最终活下来的只有区区三人。

现在多了个阿竑,四个人。

“我看你们第三军基本算是废了,不如早点并到我的队里来,我这个人好说话,考虑考虑让你做个副队长也不是不可以。”

跟在身后的手下几乎忍不住,黑着脸打算站出来,鱼昆抬手,拦下了。

鱼昆的脸色越平静,廉奇就越不爽。都是同一时间跟在大统领身边的人,凭什么就他鱼昆在军队里的威望最高?

哪怕半年前鱼昆犯了那么大的错误……他回头,看着自己队里这群面色尴尬的年轻人,心里更是觉得憋闷。

他明明就犯了那么大的错误!

“今晚的行动,还是让我们第四军来吧。”廉奇说,“大统领既然安排我们俩一起行动,应该是早料到了你又会有这种娘们儿叽叽的表现。算了,反正灭这么一个小破神庙,也不需要费吹灰之力,你,你,还有你,你们这几个跟我走,去的人多了也没什么用,十五个人绰绰有余了。”

鱼昆目光闪烁,伸手缓缓摸了摸胡子,半晌起身,干巴巴地说:“辛苦了。”

随后翻身上马,招呼道:“听说镇上那家鸾凤院里,有个顶漂亮的小倌儿,你们剩下的,跟爷爷一起喝酒看美人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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