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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在晋朝》一 宅男之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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摆在电脑桌上的那一兜馒头四个已然只剩下两个了,郑明瑞的眼睛始终在盯着那黑色的22寸液晶显示屏里动着的那个小人儿,他这才看了一下表,已经两点半了还没吃饭,就伸手拿了个馒头,边就着白开水边吞着。

从耳麦里传出来嘶哑的男声,“准备。”听到这话,他仿佛听到圣旨般一样,放下手上的馒头和水,左手手指放在asd这几个键上,右手鼠标不停点击着屏幕中的人物。

郑明瑞这种生活已经持续快半年了,大学毕业之后第一份工作仅干了三个月,觉得不适应就辞职不干。然后就宅在家里天天打游戏,早晨父母出去上班就打开电脑,直到晚上十二点为止,半年来除了游戏中的人物装备在服务器里数一数二之外,没有获得别的任何东西。期间也面试过几次,都杳无音信,一毕业就是经济危机,他对经济危机也不甚了然,反正就是怎么也找不到工作,心想自己就这么玩到老死吧。

他正在不停按着键盘,把一个个火球射向屏幕里那个蒙着眼罩,拿两把绿色大刀的庞然大物,一会儿,屏幕里的那个怪物就躺在地上了。他已经数不清这个boss倒下过多少次,又多少次再次伫立在他面前,似乎每一次都死的很彻底,但每一次又爬起来,第一次杀死他的感觉很爽,但你为什么又从坟里爬出来,难道很喜欢一遍遍被轮的感觉吗,每回还附赠几件宝物,像是给小姐的报酬。郑明瑞有时希望他永远死去,因为这个怪物的装备他已经有更好的了,打他纯粹浪费时间,但不打又干什么事情去呢。有时他反思可能是自己的伤害不够,但装备从初次杀他到现在都换了三套了,时间也过去半年,为什么还不死呢。他忽然意识到自己和怪物之间不是仇人关系,而是男女关系。在黑暗中,男的往往在言语中希望女的死去,而女的也似乎真的死去了,但谁都知道她不会真的死去,反而是男性先要倒下。更何况这层男女关系还蒙上了金钱的性质。此时一个后背背着两把和那个怪物一摸一样的绿刀的女贼在他屏幕上乱晃,很是欢快,但他知道,操控这个人物的是他的同学度近视的干瘦满脸皱纹一个人。晃悠什么呢,显示那两把刀吗,不过是这个怪物半年风流后给你的报酬罢了,社会上通常用某种水生家禽的名称称呼从事这种行业的男性,而你偷偷拿钱就完了,还到处显摆主顾给你的报酬,仿佛生怕别人不知道你从事这种行业一样,他觉得这种人很贱。

于是密了他同学一句话

“贱人。”

“晚上金团来不来。”同学说。

“不知道。”他拿起水杯喝了一口水。看着自己人物的满身极品装备,现自己和同学不过是五十步笑百步罢了。他觉得一阵莫名的悲哀。然后往屏幕里敲入这个字符

小时12分”

原来自己从大二开始到现在四年时间里已经玩了那么长时间,他惊愕于自己如此沉迷,好像有一个星期没有出过家门了,就是白天呆在家里吃些冰箱里的冷饭,等父母晚上回来做那顿热饭,除了吃没什么可做,但显然自己不是食神,应该干点别的东西。

“金团来不来,给你留个位置。”同学又对他说。

“我傍晚要出去散步。”真的该出去透透风了。

“散步

“滚。下了,我收拾一下屋子。”

相对于班里其他人来说郑明瑞还是比较爱干净的,玩完电脑,用抹布擦下电脑桌,然后把键盘翻过来抖了抖,一些馒头渣掉落出来,把馒头放回冰箱,扫了扫地,都干完之后。他爬上自己的单人床,钻进被窝里,把头躺在心爱的枕头上,准备睡觉。估计睡到父母喊吃饭了才醒。然后再去散步。

“咚咚咚。”刚睡觉就有人敲门,他不禁暗骂一声,叫魂啊。打开里门,看到防盗门纱窗外面是一个三十多岁的外地男子,地上还放了两个大麻袋。

“大哥,有旧书旧报纸吗。”

妈的,收废品都收到楼道里来的,小区居委会干什么吃的,就不该交管理费。本想说没,算了,他打开门,说道“你先在这门口等会儿,我给你找找。”

“行,大哥,我在这等你。”收废品的一**坐在门口外面不碍人的地方,靠着他的麻袋,还有那杆秤,这是他的身份的象征,如果拿的是个钩子而不是秤的话,那在别人眼里就是个拾破烂的,会被赶出这个小区。

回到自己的卧室,他想有什么能给这个收废品的呢。他把这一大摞报纸搬出来。然后又打开书柜。先看到的是些小说,然后翻出来自己买的一些伟人传记,封面全是那帮人的肖像,大概有十多本,都扔到地上。年少糊涂,当时买这些东西干什么,成为伟人吗,能成个公务员就一步登天了。又翻出一本书摊上买的《鲁迅全集》十块钱一本,字比蚊子还小。

算了,可以把杂文当消遣的小品文来看。他又把这本放回书柜里。

统统规整好,然后把这些东西搬出大门外。往日存半个月钱从书店里捧回的那些厚书,现在统统进了麻袋。

“报纸一块,书本九毛。”

“你这秤准吗。”问了句废话。

“准。”这大概是中国人说的最多的谎话。秤钩钩起了整个麻袋,看到秤杆高高悬着,郑明瑞想这些东西象送瘟神一样被请走了。

“二十六块七。”收废品的叫到。

“二十七。”心想正好一张点卡钱。

“我们这个不赚钱。好吧。”收废品的从那蓝布裤子口袋颤微微掏出钱数好了来给郑明瑞,从那只脏手里接过钱后,郑明瑞说:“那些书卖书摊五块钱一本没问题。”

收废品的拖着那两个麻袋往楼下走,“大哥走了。”

“谢谢啊。”

关上门,听到“当”一声,似乎是楼下哪家的防盗门开了,然后就是个中年妇女的喊声。“收废品的等会儿,我这还有点东西。”看样子生意还挺忙。他躺在床上,琢磨着似乎中国最无用的两种人愤青和宅男,自己都占了,先摆脱一样再说吧。天涯论坛以后也不去看了,里面净是些乱七八糟的东西。并且也可以省下报纸钱去买点卡了,今天过的还是挺充实的,他想。然后就安然睡去了。

吃完饭,郑明瑞换身衣服,穿上鞋,对还在饭桌上吃饭的父母说:“我出去溜溜,要捎点什么吗。”

“别乱花钱。”母亲站起来然后从屋里拿把梳子出来,“拢拢头,多少天没洗了,出去成什么样子。”看到郑明瑞正在低头系鞋带,她拿梳子左手抚摸着他的脑袋,给他拢头。然后就被他一把梳子抢过去了,“我自己拢。”用梳子在脑袋上划弄几下,再用手规整规整,把梳子放回去,咣当一声,他碰上了防盗门。

这样的日子要过到什么时候呢,先去散散心吧。

为常青藤所覆盖的白色长廊里多了那么一个孤寂的影子,面对着那一泓清水,这个伴随自己十多年的小花园带来了多少欢乐。这里是清秀的大学校园的一角,幼时自己和小伙伴来这里都是为了踢球,不知从何时开始自己喜欢一个人坐在这里安享眼前这片朴素的池塘。他看到池塘对面,知道再过一个月那片地方将开满荷花,那硕大的绿叶可以顶到脑袋上当草帽,还有那挂满露珠的清秀的粉色荷花,看着楚楚动人。

蜻蜓还没有呢。郑明瑞想,站在塘边,可以模糊看到水底一条黑色鲤鱼在迅的游动,眨眼就消失掉了。往常不时有几个钓鱼的,四处望望没有看见一根钓竿,现在傍晚了,鱼儿和渔夫都回家休息了吧。旁边走过几个老年人,大多都带着年幼的孙辈,看着他们跟小伙伴们玩耍,几个小孩子在长廊里追逐嬉戏,出欢快的笑声。他回头看了一眼,一个小男孩正把双手按在墙上,脑袋贴着手在那默念十九八七。另一群小孩子呼啦一下子都散在四处了。

想起小时候在楼群里玩,自己直接偷着上楼回家喝水,从窗户上看,等喊放羊了才偷偷从楼道里走出来。他不禁笑起来,小男孩数完数立即也撒丫子跑开去找人了。

他又把腿放在长廊上,后背倚着柱子,侧过头去看那湖。

被风吹皱的水面显出波光粼粼的一些纹理,随后向风吹得方向散去。新的水纹又被吹起来,每当看到这些水纹,他的心里不由得一阵舒畅。烦恼也暂时随着风和水纹消逝在远处。大概水是世上最温柔最平静的东西,能够包容一切,软化一切,纵然铁石心肠看见水心中也会有些许的感化,又何况自己这多愁善感之人。上善若水,要是能一辈子纵情山水,衣食无忧该有多好。他走下去,拣了一块扁点的石块往水里扔去,连续出了四个水漂,石子终于落入湖底,再也浮不起来了。

就这样,他坐在离水面最近的石阶上像尊雕像般望着这湖,望着这为风吹起的波纹,心思也胡乱飘忽,忽而就想起小伙伴在一起踢球,还有刚上大学时在这里凝望,还有……

那帮小孩子已经玩累了,跟随他们的祖辈回家去了。那条小径不时有几个学生回宿舍,或是从宿舍里出来,去喝酒或是去网吧。诚然这些都和他没有什么关系,遛晚的人不时来来去去。而风也越吹越大,水波越来越密集,树枝抖得厉害,树叶哗哗作响。穿的少的郑明瑞不觉有点冷了,站起来走了几步,抬起来看了看天。

要下雨了,散步也散不成了。浓密的乌云布满了整个天空,天成了铅灰色,这色越来越深和浓,风又刮了一会儿。再呆一会儿就回去吧,他想,然后越过个小坡,走到那条用青色六方砖铺的小路上,因为雨马上就来。很多人都跑着向宿舍的方向走去,其中不乏一些穿着黑色丝袜的女学生,那一条条修长的腿引起了郑明瑞贪婪的目光,心想可以这么的看一会儿。到雨下了再走,反正家离得很近,不会被浇的太厉害。

跑的学生学生也不多了,而天色完全变成浓墨般的黑色,仿佛天地初开那般,定然是场倾盆大雨。一会儿还能看被浇的湿透的女的那妙曼的身材,但被风刮得滋味也不是太好,他又往长廊那走去,可以挡一点风。

忽地湖面泛起了金色的光芒,一个鹅蛋般脸庞的青涩少女身穿蓝色连衣裙站在湖面中央,风把长飞吹散开来,裙子也象水面一样被吹得阵阵涟漪。他从没见过这么美丽的少女,这是文学中永远歌颂的青春形象,他想起巴尔贝克海滩上的阿尔贝蒂娜,川端笔下的古都的千重子,沈从文笔下湘西河边的三三,穿着同样颜色裙子的冬妮娅。但哪个都没有现在站在湖中的女子真实,更具无穷的青春之美。郑瑞明揉揉眼睛,这个女子还在,只是蒙着朦胧的轻纱般的雾,他以为这是这片湖水的女神,如此热爱的印上自己十多年生活足迹的这片湖水真正的主人。那些晴天和雨雪,那舒畅的白昼和爽朗清凉的夜晚,自己童年少年青年,她都在微笑的注视着这水面上生地一切。自己欢乐,她也一起欢乐,自己忧愁,她也一起忧愁。他伫立在湖边急切的想看到少女的面容,只看到一个微笑。充满智慧的前额,丹凤眼,清爽的眉毛,单薄的嘴唇,就这么朝自己笑了一下。很惊异隔得那么远,为甚能看得如此真切。忽视了雨点已经滴落在他身上,郑瑞明就那么呆在那里,心想她要陪自己一起生活吗。

“咣。”一声巨雷,这声音从天空划破,然后在大地炸开。随后听到远处的汽车警报装置嗡嗡作响,大雨滴子哗哗而下,淋湿了他整个衣服。回过神来,湖中什么也没有,没有少女,只有银线般的雨落入水中,风还是很大,湖面水纹很急向远处荡去。可能是看日漫看多了吧,我的女神,人形电脑天使心之类的,然后产生了幻觉。花痴了吗。四周的人们都飞也般的四散逃去归家,浇了一阵也没了看湿身女子的兴致,况且绝大部分学生都躲进宿舍去了。

“点点,回来,别跑。”一个女子在雨中喊道。这种破天还有心思遛狗,大概狗被雷吓到了,什么傻狗。他回头一望,雨雾中远处一个穿黑色丝袜戴大墨镜的女子往这边奔来,“点点。”可能是狐狸犬,京巴,或别的什么,最近很多人养萨摩,又大又白,小脸也很是可爱。

郑明瑞听到了不善的叫声,声音很是雄浑,知道这条狗不是善类。声音离自己很近了,这时他的目光才从那个女的那收回来,看着前面。

在前面十多米的地方,一个黑影从雨中朝他飞奔而来夹杂着狂吠。他终于看的真切了。

竟然给藏獒起名叫点点。不过来不及细想,因为点点疯了样朝他扑过来。赶紧扭头就跑,也就三秒,他感到后背一阵风,然后下意识的往前冲了一步。

噗通一声,湖面溅起巨大的水花。点点也似乎要掉入水中,但在空中做了个漂亮的转身,又往前面飞奔而去了。

刚想喊两嗓子,水从鼻子和嘴里没入,说不出来话,然后整个身子都沉下去了。自己就这么死了吗,偏偏死的还象一出闹剧,被狗追到水里淹死,不想死啊,几秒钟他想到父母会多么伤心呢,有没有人能调查真凶赔一笔钱给他们养老呢,哎,希望沉冤能昭雪。

水进的越来越多,眼睛看了一眼污浊的水底,郑明瑞失去了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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